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  


 
 

本报讯(记者杜娟娥)日前,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对嘉峪关市参保员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酒钢职工发到手的工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据了解,集团公司根据嘉峪关市参保员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有关事宜,具体调整为:一是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723元的,调整为2723元。二是月缴费工资基数高于2723元而低于12117元的,不作调整。三是月缴费工资基数执行12117元的,根据其2015年实际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实际月平均工资高于12117元而低于13614元的,以其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月缴费工资基数;实际月平均工资等于或高于13614元的,以13614元作为月缴费工资基数。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从7月1日起按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计算2016年各项劳动保险缴费额,1—6月少缴的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和企业保险费在工资中补缴。

此外,集团公司在嘉峪关市参保员工的缴费工资基数由酒钢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整,并在SAP—HR中维护保险数据;在嘉峪关市以外地区参保员工的缴费工资基数,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调整。

最近更新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