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文明岛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月23日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于2018年至2022年,在全省深入开展以“一项引领工程、五大文明创建活动、九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内容的社会文明大行动,推动海南文明岛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项引领工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目标是通过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融入、实践养成,使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理想更加坚定,人们的道德情感、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明显增强。

“五大文明创建活动”分别是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目标是:到2020年,第六届文明城市评选表彰中,该省有6个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80%的市县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到2023年,第七届文明城市评选表彰中,该省有10个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实现全覆盖。

“九个专项行动”分别是文明教育行动、文明交通行动、环境治理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文化惠民行动、诚信践诺行动、志愿服务行动、军民融合行动、网络文明行动。它们聚焦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最为关心的问题;聚焦了该省精神文明建设中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短板。下一步,省文明委将着手制定完善这9个专项行动的测评细则,增强这9个专项文明行动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实施方案》对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提出了3个阶段的实施步骤:第一步,至2018年底,规划部署,全面启动,1年取得明显成效;第二步,至2020年底,全面实施,重点突破,3年上新台阶;第三步,至2022年底,全面总结,常态创建,5年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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