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2016年05月13日A12版:河青帮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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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婚礼没领证 分手后能要回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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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霞律师

    ■赵丽霞律师
  • 11日9时~11时,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12348司法行政热线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了第197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

    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河北融保律师事务所赵丽霞律师为20多名读者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内容多与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等问题相关。

    ■咨询读者:王先生

    ■咨询原声:我和女友之前举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后来因感情不和分手,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要回彩礼?

    事件

    支付彩礼后分手 彩礼能否要回

    王先生经人介绍和女友认识后,彼此感觉还不错,遂依照民间风俗,由男方父母通过媒人向女友父母支付了六万元的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办完婚礼后,女方常回娘家居住,最后一次长达两个月之久。

    最终,王先生和女友因感情不和分手,但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了争执。

    王先生想问,像这这种情况,他能否要回之前支付的彩礼?

    解答

    符合三种情况 可请求返还彩礼

    听完王先生的讲述,河北融保律师事务所赵丽霞律师进行了解答。

    案例中涉及到的问题是,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答案是肯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案例中,男女双方虽按照民间风俗办了结婚仪式,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司法解释中的第一种情形,应当返还彩礼。

    彩礼最好用转账形式支付

    此外,要求返还彩礼案件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结婚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标准,民间的结婚仪式只是一种风俗,并不是法律上认可的形式;无论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索要彩礼的前提是二人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要分开。

    需要提供哪方面的证据,这个也是因不同情形,要分别提供证据证实“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三中的“生活困难”,必须是因给付财产造成的。

    另外,还要有证据证实,支付彩礼的数额。因当地风俗,给付彩礼时,一般都是媒人办理。媒人都是一人托两家,双方都认识。因此双方都不愿意得罪,从而导致取证困难。这就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保存证据。如果数额较大,最好用转账形式或多请几位朋友见证。

    虽然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当返还彩礼。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不会判决全额返还。法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适当的返还数额。

    所以,鉴于以上几点,彩礼要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支付,最好用转账形式,或请朋友一起参与。防止一旦出现问题,出现取证困难的情况。 ■文并摄/本报记者王慧丽

    法律支持

    ■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13931133609

    ■北京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郭彦卫律师:1323015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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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可面对面咨询律师

    本报讯(记者王慧丽)为了更好地服务读者,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在每周三开通热线咨询的基础上,将每周日上午设定为“面对面咨询日”。

    如果您没赶上周三的咨询活动,或有疑问想和律师面对面交流,可联系本栏目两位法律支持律师,王亚琼律师和郭彦卫律师,预约周日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15日9时~11时

    ■咨询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路与红旗大街交口西南角省老干部局院内9号楼东头4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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