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各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点赞

  王晓青

  继去年5月上海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之后,近日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四地相继开展试点。已出台的试点方案中,领导干部的级别越高,对配偶子女规范经商的要求越严格。这不仅要求领导干部本人要接受廉洁教育,配偶子女也要遵守规定,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彻底切断腐败通道。(新华社)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中有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姑表舅侄各种亲人等共同敛财,真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仅在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纪委网站发布34份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中,有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11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领导干部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也应严格要求配偶子女,搞好“家风建设”。家风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家风也需要在制度的辐射下重塑,以制度管好官员家属,扼制“全家腐”。

  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领导干部提拔,重用,考察等工作中,要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相关情况进行重点查核,凡是不符合规范的干部,应先规范后任职,否则不予提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监管,利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要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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