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苑视点
公安文化是公安队伍的灵魂和血脉,是公安民警的精神家园,是一种由内而外、由里及表、潜移默化的作用过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重大部署。要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要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展示形象,要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公安队伍,就迫切需要先进的公安文化软实力的维系,公安文化建设十分重要。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演好三种角色,全力助推公安文化建设。
一是提高认识当好领跑员。近年来,楚雄州公安局党委不断加深对公安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对公安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公安文化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公安工作总体规划,制定了“公安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公安文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宣传部门主抓、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警种民警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推进公安文化建设。
二是加强协调当好联络员。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联络专家、学者到我局开展讲座、辅导等活动,同时积极争取机会组织民警外出学习考察,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民警的综合素质。2010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共组织各类文化培训活动30余场次,组织全民警外出考察学习6批次。在局党委的协调下,州局先后与10余家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结成协作单位,开辟专栏,为民警打开了对外宣传的通道。
三是强化建设当好保障员。不断加强了制度、物质载体等方面的建设,建立了公安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在州公安局开展建设的牵头作用下,有条件的县(市)公安机关逐步建立公安博物馆或史料陈列馆、荣誉室、运动场、教育训练基地,派出所逐步建立小图书室、小阅览室、小棋牌娱乐室、小乒乓球室、小健身房等,倡导民警每月读一本好书,看一部好片子,做一次有意义的爱心活动,创作一样自己满意的作品,倡导民警严守“五条”禁令,远离酒场,贴近书桌,争做学习型民警,让民警在读书娱乐中学习提高,展示才艺,放松身心。通过强化建设,为开展警营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时间、空间和物质保障。
(二)通过三个方面搭建公安文化传播、展示平台,全面繁荣公安文化建设。
一是在公安机关建立的图书室、棋牌娱乐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等文化活动场所和楼道、墙壁、电梯间等空间开展“文化长廊”建设,将民警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格言警句等内容装点其中,营造浓厚的文化气息,使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熏陶。同时把派出所、出入境办证大厅、车管所、信访接待室等每一个为民服务窗口和110集中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等每一次警营开放活动都作为展示公安文化和队伍形象的媒介平台,促进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让各界群众更加了解公安、更加敬佩公安、更加理解和支持公安。
二是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结成友好协作单位,合办《彝州警方》电视栏目、《警方在线》电台栏目、自办《楚雄公安》杂志等诸多平台,不仅宣扬了公安文化,还成为了宣传公安工作等的主要窗口。2001年以来,楚雄州公安局与楚雄州电视台合作开办警视类电视栏目《彝州警方》,通过十年的磨砺,《彝州警方》已成为楚雄州电视台的名牌栏目,2011年被评为“云南省广播电视社教类十佳栏目”,至今已播出节目536期,内容1750余条,其中专题片近400部,新闻消息1350余条,播出时间达600多个小时、36400余分钟。2003年楚雄州公安局创办的内部刊物《楚雄公安》,先后被评为“楚雄州内部刊物二等奖”、“云南省优秀连续性内部出版物银奖”,创刊以来,已出版54期64800多本,刊登稿件4200余篇(条),具有贴近基层、贴近实战、贴近生活、图文并茂的特点,深受广大公安民警喜爱。从2004年开始与楚雄人民广播电台合办的《警方在线》栏目不断创新,节目在2009年和2010年荣获云南广播电视政府奖三等奖,2011年荣获云南广播电视政府奖二等奖。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公安工作的同时,创新手段、拓展公安文化阵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城市建设宣传平台、网络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公安工作,充分展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是在不同节日、不同的时间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公安文化、体育活动,发动基层民警广泛参与,做到“人人有活动项目,队队有文化特色”,充分发挥公安文化在凝聚警心、提高素质、展示形象、弘扬崇高精神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民警综合素质。近年来,州公安局机关每年组织民警开展篮球、拔河、跳绳、象棋、扑克等内容丰富活动和职工运动会,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10公里拉练、每月组织一次登山等户外训练活动,州局机关和部分县(市)组建和各类文体活动兴趣小组,连续举办了全州公安系统“文艺汇演”和“迎新春文艺晚会”、全州公安系统书法美术摄影比赛和全州公安系统体育运动会。
2011年举办的全州公安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暨“人民公安永远忠于党”文艺晚会,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楚雄市公安局表演的组舞《无悔的忠诚》还代表楚雄州参加了省公安厅举办的全省公安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晚会的演出。通过开展一系列公安文化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展示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创作出了一批彝族文化特点鲜明、艺术形式多样、民警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安文化艺术作品。2001年,我州公安民警创作的彝剧小品《酒中情》、彝族歌舞《阿尼诺等等着》,在省公安厅举办的“全省公安系统文艺汇演”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2002年,《酒中情》、《阿尼诺等等着》,在公安部举办的“激情飞越.全国公安系统文艺汇演”中分别荣获金奖和铜奖;2009年,楚雄州公安局选送的彝族舞蹈《情满彝山》在公安部举办的“为祖国放歌.全国公安系统文艺汇演”中荣获铜奖;2003年州公安局民警张必有、郑建明的摄影作品《震不垮的派出所—大姚“7.21”地震纪实》,在云南省公安系统“金盾之光”摄影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张必有创作的书法作品《豪情书正气、热血铸忠诚》荣获一等奖。这些作品集中反映了近年来全州公安机关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真实再现了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维护彝州社会政治稳定、抗击各类自然灾害及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庆祝建州50周年、楚雄彝族“火把节”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的先进事迹,深情讴歌了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的和谐警民关系。
(三)把公安文化建设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
把政治建警与公安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使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人性化的载体、多样化的形式和丰富的内容,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教育、改造民警,帮助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公安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文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指引下健康发展。
(四)把公安文化建设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一是把加强公安文化建设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抓好公安文化建设,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以务实的作风、顽强拼搏的精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
二是通过抓好各项公安工作的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感人的先进事迹丰富公安文化的内容,检验公安文化建设的成效。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结合公安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创新体制、创新内容、创新手段,不断推出更多高质量、高品位的公安文化精品,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强烈的情感共鸣中加深对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广大公安民警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砥砺品质,在润物无声中丰富内涵、提升品位,真正做到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二、取得的成效。
(一)增强了警队活力,缓解了民警的工作压力,为民警创造了和谐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生活,不但培养了民警的文化情趣,还丰富了民警的业余生活,使整个警队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警队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极大的调动了民警的积极性,民警能够在工作之余轻松消谴、轻松之后愉快工作。
(二)凝聚了警心,提升了队伍的形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活动,培养了民警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把民警个人目标引导到了集体的目标上,使大家向着共同目标努力奋进,进一步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了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同时充分展示了我们的民警不是只会舞枪弄棒,而且能歌善舞,棋琴书画也有所造诣,起到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作用。
(三)政治思想工作得到了创新。通过参加一系列的文化活动,掌握了解了民警的思想状况、心理需求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而可以有针对性的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同时,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掌握民警的特长、人品等情况,为局党委在选人用人上做好参谋,尽量做到人尽其才。
三、存在的不足。
(一)对加强公安文化建设思想认识不足。“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的理念还不够深入人心,对新形势下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少数部门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公安文化建设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系,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育警”的强大功能,忽视了公安文化文活动与业务工作的辨证关系和相互促进的作用,认为开展公安文化活动是形式主义、花架子,对公安文化建设和活动不重视、不支持、不参与,甚至“讲二话”、泼冷水、拖后腿。
(二)对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组织发动不够。教育、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到位,没有充分调动民警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民警热情不高,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性不够,主人翁意识不强。有的民警对公安文化活动“不感冒”、无兴趣,常常以业务工作忙、任务重为由,不愿参加公安文化活动。
(三)公安文化载体建设滞后。公安文化宣传基础阵地建设薄弱、载体建设落后,公安文化活动与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得不够紧密,形式单一,内容缺乏新意,对民警的吸引力不强,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支撑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基层公安文化建设投入不足。由于地方经济落后,财政困难,缺乏必要的经费投入,与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极不适应,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公安文化活动设施设备不足,条件简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