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交警十一黄金周前严查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人民网哈尔滨9月29日电 为营造国庆节前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酒驾等节日期间易发交通违法的警示震慑,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哈尔滨市交警近期强化了夜间警力部署,从严设卡临检各类违法可疑车辆。其中,在9月28日晚开展的针对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的全市集中统一行动中,仅哈尔滨市区内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1人、醉酒驾驶3人。
男子酒驾遇交警夜查 高架桥上倒车逃跑
9月28日22时许,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在松北区大耿家立交桥处设卡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黑AD95K8号轿车沿松北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大耿家立交桥上桥口处,不顾后方来车,突然倒车逃跑,结果被布置在后方的执勤交警及时拦截、控制。当被问及为什么倒车时,男子还辩解称看到前面车多,想倒回去换路走,但民警却发现驾车男子身上有明显酒气。后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人夏某自述,当天15时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时,喝了3瓶啤酒,之后感觉自己喝完酒有一段时间,驾车应该没事,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
随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夏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酒后还出门送货 终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9月28日22时50分许,哈尔滨市交警松北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黑A205KQ号轻型货车在车流稀少的道路上行驶异常缓慢,行迹比较可疑,遂将该车拦下例行检查,结果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酒驾特征。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8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据驾驶人王某自述,当晚18时在家里喝了一些啤酒,之后就一直在家看电视,22时左右有着急要货的,就心怀侥幸开车出来送货了。
因驾驶人王某所驾驶的轻型货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将对其依法处5000元罚款,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严厉处罚。为此,王某在国庆期间只能在拘留所的深深懊悔中度过。
2018年以来,为有效预防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不断加强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从日常执法看,仍有一些驾驶人以身试法,究其原因是这些人抱有违法侥幸心理。
下面是酒驾被查处后的违法成本,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提示:酒驾前先算算帐,看看是打车、找代驾合适,还是图省事、省钱更划算。
一、饮酒驾驶:当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酒驾或者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直接成本: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表示,酒驾除了会因被查处面临严厉的处罚外,还会对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了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国庆假期,请严格遵守酒后不驾车、驾车不喝酒的驾车安全准则,以免因酒误事、因酒酿祸。(汪晓涛、郝树行)
(责编:王艳、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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