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交警嚴查港田、摩托、超標電動車4人因阻礙公務被行拘
人民網哈爾濱2月27日電 近期,哈爾濱市交警部門針對違法上道的港田車、摩托車、超標電動車打出連續組合重拳,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治理。期間,除對涉及到的無牌、無証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罰外,對於在執勤、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妨害、阻礙公務行為,也同樣依法從嚴追究。在近一周時間裡,就已有4人因阻礙公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
圍觀男子無故糾纏、推搡、辱罵執法交警 被行拘5天
2月22日10時40分許,哈爾濱市交警道外大隊民警巡查至道外區南勛街與南九道街交叉路口時發現,有港田車在此停放等客,因車輛未懸挂牌照且駕駛人無法出示有效証件,遂告知將依法滯留車輛。駕駛人起初不配合工作,隻顧打電話聯系人,民警隨即當場制止並予以警告,后駕駛人下車接受處罰。
期間,一名圍觀行人曹某在民警執法過程中無故糾纏,並推搡辱罵民警,結果被執勤民警當場控制,因涉嫌阻礙公務,該人隨后被帶至轄區派出所。經詢問,曹某與駕駛人並不認識,辦案民警在核查確認當事人曹某相關違法事實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依法處以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女子“軟暴力”拒絕扣車 反換來5天行拘
2月24日,哈爾濱市交警呼蘭大隊、呼蘭分局巡防大隊、呼蘭交通局聯合在呼蘭城區開展港田、電動三輪車專項治理,10點30許,在轄區四副食燈崗西側老道外砂鍋居門前,一輛無牌港田三輪車被聯勤警力當場取締,駕駛人宋某先是拒不出示任何有效証件,也不下車接受檢查,以示弱、哭鬧等“軟暴力”方式拒不配合執法人員工作。
此后,在交警依法扣留並拖移其車輛時,又多次對宋某進行勸說、警告,但其仍不下車配合,態度強硬,嚴重阻礙執勤警力正常執行公務。期間,還引發數十人圍觀,一度導致交通擁堵。對此,呼蘭分局公園路派出所出警,將其帶回公園路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之規定,警方對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車輛被扣后仍強行騎回家,反累父親同進拘留所
2月25日,在鬆北區學院路也發生了一起阻礙公務的行為,與上2起不同的是,該起案件中,有2人因阻礙公務被行政拘留,一名是駕駛人,另一名則是駕駛人的父親。11時20分許,哈爾濱市交警鬆北大隊四中隊教導員崔曉夫在學院路由西向東巡查時發現,一台超標的無牌電動車在人行道上違法行駛,引得路上行人紛紛避讓,險象環生。
隨后,民警伺機將其取締。見駕駛人黃某東無法出示相關証件,遂告知其將依法滯留車輛,但黃某東卻繼續強行向前推行了7、8米后才停下,之后就不斷試圖將車輛移至室內,執勤警員在阻止過程中被其車輛多次頂撞。店內一名歲數較大的男子見狀,不僅不上前勸阻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還上前推搡執勤警員。轄區派出所聞訊后及時趕到,將兩人帶回做調查處理。
后經詢問,推搡警員的男子黃某為駕駛人的父親。兩人也因阻礙公務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據崔曉夫介紹,從2018年7月中旬至今,其已查處了近900台相關違法車輛,雖然也有許多當事人起初不願配合工作,但經自己的耐心教育和勸說,最后都接受了相關處罰,此次卻是一個特例。同時他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再遇到侵犯自身執法權益的行為,還會一如既往的維護法律尊嚴,並予以從嚴追究。(汪曉濤、吳凡)
(責編:李忠雙、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