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潮镇征集形象宣传标语
中潮镇位于黎平县东南部,交通便利,属于黎平半小时经济圈内。作为黎平县“中路突破”乡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示范乡镇,拥有得天独厚的“万亩大坝”,被誉为“黎平粮仓”,其万亩生态农业观光区是大家周末假日休闲的好去处。其“腌鱼”、“侗果”、“茶叶”、“茯苓”、“稻花鱼”等是家喻户晓、老少皆宜的美食。为进一步挖掘中潮镇资源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使更多的人了解中潮、关心中潮、支持中潮发展,进一步提升中潮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中潮经济升级版,现特向社会广泛征集中潮镇形象宣传语设计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18:00截止。
二、作品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最多12个字(附简要创作说明),内容积极向上,易读易记,朗朗上口,寓意深远,可提升乡镇形象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投稿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应征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应征作品,一旦发现投稿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取消其应征资格,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被采用作品中潮镇人民政府享有使用权,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发至lpzhongchao@126.com,
2、传真发至0855-6337006
3、以挂号邮寄或快递方式(拒绝到付),寄至:贵州省黎平县中潮镇政府大楼二楼党政办公室,在信封的左上角注明“参赛作品”字样,并留存相关票据,以便作为后续核对相关信息和兑现奖励的重要凭证。邮编:557301。
4.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奖励办法
1、凡参与者,每人给予一份纪念品;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奖励人民币2000 元。
五、更多详情
联系方式:吴婷婷 0855-6337006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潮镇人民政府。
中潮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