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专页”抹黑参选人 谭志源:违规宣传将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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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上月率先报道有人在社交网站冒名开参选专页事件

  【大公中原新闻网讯】(记者 文森 郑治祖)2月6日,多名特首选举参选人于社交平台开设账户与市民沟通,惟近日facebook出现不少支持或抹黑个别参选人的专页,本网日前亦率先报道揭发问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昨出席活动时亦指出,若有任何人士在网上或“网下”为促使或阻碍任何参选人当选,便可视为选举广告,若发布选举广告时引致开支,则变成选举开支,如果没有得到相关参选人或获授权为代理作选举开支,便有机会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及罚款20万。

  本网上月率先揭发恶搞帖

  本网上月底报道,fb上新增了不同的“竞选专页”,假借参选人的名义和相片进行恶搞,被针对者包括林郑月娥、叶刘淑仪,严重影响参选人的形象。恶搞帖文除了改图,还以粗言秽语去回应参选人的日常事件,更有人因此信以为真。有关行为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社会各界人士都认为有关当局须彻查事件,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廉洁。

  另外,也有部分由粉丝开设的专页,图文并茂地突出所支持的参选人的优点,同样也有可能变成选举广告,并因此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谭志源昨日回应传媒有关提问表示,若有任何人士在网上或“网下”为促使或阻碍任何参选人当选,便可视为选举广告,若发布选举广告时引致开支,则变成选举开支,如果没有得到相关参选人或获授权为代理作选举开支,便有机会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及罚款20万。

  他又呼吁相关人士注意,若有违例,会转介给相关执法机构跟进。

  指众筹超上限须捐献

  对于参选人之一的曾俊华发起网上众筹,他没有正面回应,但称现行法例已列明,逾1,000元的捐献必须具名,参选人需要发出具有姓名及地址的收据,以及日后向法庭申报选举经费时,需很详细地列出;若所筹集的捐款是超过整个选举开支的上限,也需要作慈善捐献。

  他又说,暂时未有人向他汇报有任何需要关注的地方,若任何人士触犯条例,会要求执法机关依法跟进。

冒名“专页”抹黑参选人 谭志源:违规宣传将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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