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扎实推进文明旅游:建制度抓引导 巧宣传谋创新

  近年来,在中央文明委的统筹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坚持制度建设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创新各类服务载体,持续深化推进文明旅游,树立了文明旅游新风尚,使人们在参与中了解文明旅游、认同文明旅游、践行文明旅游。 

     建章立制 用法律维护构建文明旅游良好环境

  文明旅游既是一种道德素质,也是一种社会规则意识。就社会规则意识而言,只有构建一个法治严明、惩罚严厉的社会规则体系,才能促使民众文明意识的自觉和提升。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包括《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出台将文明旅游的要求正式纳入法律。为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中央文明办、外交部、国家旅游局等16个部门成立部际联席会议,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形成了文明委统筹、文明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文明旅游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抓好落实。

  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立法规范文明旅游,颁布施行的《江苏省旅游条例》用专章强调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以保障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游客文明出行。此外,江苏省除了立法规范游客不文明行为,还要将文明旅游融入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为了防止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出现,江苏省将加强对景区、公园、车站等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管理,对于问题严重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江苏省旅游条例》专场宣贯活动现场

  在浙江,由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旅游条例》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未经协商的强制购物算违法,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要被追责。旅行社应当在旅游合同中与旅游者约定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的要求,并可以约定严重违反时可以解除合同和相应的违约责任。旅游者违反文明旅游行为规范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游客不文明旅游记录系统。

  除此之外,各地不断探索实践,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形成上下一体、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现场检查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提高出境游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海南省印发文明旅游实施意见,鼓励各单位积极推进文明旅游的立法立规工作,争取将文明旅游的相关要求写进《海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和其他海南省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武汉市首度为“文明”立法,于2016年2月1日施行的《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市民基本文明行为规范,涵盖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环境保护等7个方面。

  各地通过出台管用实用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的文件,有助于促进文明旅游由教育倡导的“软引导”向兼具依法治理的“硬约束”转变,从而使真正的道德和法律联手,给不文明套上枷锁,让不文明的顽疾再也不敢有恃无恐、逍遥法外,让人人行有所循,行有所止。

    志愿引导 让人人公益激活文明旅游内生动力

  旅游是幸福的事业,志愿服务是温暖的事业,“旅游+志愿服务”是“生活体验”与“精神文明”的最佳结合,推动旅游志愿服务是国家所需、社会所盼、人民所愿。

  为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公益行动、“文明旅游背包行”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游客把文明旅游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外化为日常行为准则,真正做到思想情感上认知认同,在旅游实践中遵循践行。其中“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公益行动以中国旅游志愿者队伍为先锋力量,突出“领取任务、展示成果、收获荣誉、分享体验”的活动特色,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分季度、分地区设置不同主题持续开展,并在全国范围内推选10000名“文明游客”,遴选1000名“文明旅游公益大使”。 

  深圳市是全国首个“全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示范市”,素有“志愿者之城”之称。2015年7月深圳被授予全国首个“全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示范市”称号,深圳旅游志愿服务已经在深圳各个景区、口岸、交通枢纽迅速展开,为全国旅游志愿者活动的开展投石问路。如今,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被纳入“志愿者之城”建设体系,并建立起覆盖全市的97个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点。

深圳市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总队成立

  在上海,旅行社为文明旅游专门配备“三大员”,即“宣传员”为游客提示解读文明旅游的要求;“服务员”为游客排解文明旅游的“急”、“难”、“愁”问题;“劝导员”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劝止和报告。同时,通过“啄木鸟”、“体验师”明察暗访,对不文明行为和不达标的旅游服务进行挑刺。在重庆,万名导游志愿者队伍、万名游客志愿者队伍和千名文明旅游观察员队伍,用自身行动示范引导文明旅游,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

  同时,国家旅游局计划用三年时间,注册旅游志愿者超过100万,基本建立旅游志愿者法规、政策、制度体系,畅通志愿者参与旅游志愿服务的渠道,夯实志愿者参与旅游志愿服务的基础。各地也纷纷制定发展目标。广西将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广西旅游志愿者培训和服务长效机制,以稳步提升广西旅游的品质和内涵,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旅游志愿者规模发展到10000人,同时设立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志愿者队伍,使广西旅游志愿者队伍的数量、质量与发展环境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江西力争通过3年行动,创建200家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先进景区,招募1万名旅游志愿者,年开展旅游志愿活动不低于5万天次,将旅游志愿服务培育成为江西省旅游文明的新兴重要力量,成为具备影响力的公益行动品牌。青海力争三年内,旅游志愿者达到3000人,五年内达到5000人。

  各地通过积极扩大志愿者队伍、提升志愿服务质量、打造志愿服务品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从自发的、零星的、分散的个人活动“转轨”到有组织、有规模、有方向的社会行为,使志愿服务在旅游业人人可为、事事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推动中国文明旅游不断迈向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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